使用避孕药别陷误区

文章来源:健康报 作者:李 力 点击数:4565 更新时间:2013-04-12

    一项调查资料显示,我国女性每年有4000~5000万例次因意外妊娠而带来的人工流产。意外妊娠后虽然有药物或人工流产作为补救措施,但是无论哪种方式都会给女性身心带来一定的伤害。
  育龄女性宜用口服避孕药
  据统计,在我国,口服避孕药使用率非常低,育龄女性使用率不足3%,这主要是由于人们对避孕药的认识存在误区。
  常规口服避孕药的主要成分是雌激素和孕激素,适用于有固定性伴侣的健康育龄女性常规避孕。口服避孕药避孕效率最高,作用可靠,且不影响性生活质量;停药后不影响生育;长期、规律地服用避孕药,具有降低妇科肿瘤发生率、调节月经周期、缓解痛经、减少盆腔炎等多种益处。
  现在避孕药物种类多,可供选择余地大,大致分为以下几种。
  1.复方短效口服避孕药,常用的有妈富隆、敏定偶、优思明(含屈螺酮)、达英-35、特居乐、美欣乐等。
  2.复方长效口服避孕药,如避孕Ⅰ号等。
  3.探亲避孕药,如53号等。
  4.紧急避孕药,如毓婷等。
  5.缓释避孕药,主要为皮下埋植剂。
  用紧急避孕药一年内别超三次
  紧急避孕药用于未避孕性生活,不得已时的补救措施,仅能作为无保护性生活后的补救手段。紧急避孕药避孕效率不高,只能使80%~85%的妇女避免妊娠,药物剂量较常规避孕药大10倍。
  现在,一些年轻女性避孕意识不够,或随意做人流,或经常使用紧急避孕药,全然不顾这些做法对身体的伤害。这也是育龄妇女不孕人数增加的原因之一。紧急避孕药只能作为一种补救措施,绝不可作为常规避孕方法,长期使用将会影响身体健康。多次重复服用紧急避孕药,会严重影响女性健康,如月经紊乱、经期延长或淋漓不净、闭经,更有甚者导致不孕甚至卵巢早衰。因此建议紧急避孕药不可常服,一年内最好不要超过3次。
  使用避孕药也有禁忌证
  中国人在“是药三分毒”观念的影响下,对避孕药的使用存在一些误区。
  误区一:避孕药会致癌。国内外大量临床研究表明,小剂量雌激素是安全的,不会致癌。
  误区二:避孕药会影响今后生小孩。目前认为停药后即可怀孕,且停药后怀孕对胎儿没有影响。
  误区三:避孕药服用后会长胖。新型口服避孕药含屈螺酮,不但不会增加体重,还可以有效控制体重。有些避孕药还有抗雄激素作用,使皮肤更光洁,毛发更健康;调整月经周期,减少经量。因此,对于有避孕要求、无禁忌证的女性均可服用。
  服用避孕药也有禁忌证。对于有严重心血管疾病、血栓性疾病、急或慢性肝炎或肾炎、恶性肿瘤、癌前病变、内分泌疾病(如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哺乳期的妇女,不宜使用复方口服避孕药。对于年龄大于35岁的吸烟妇女、患精神病长期服药者、有严重偏头痛反复发作者,在用避孕药前应当找医生咨询,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