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医院关于采购眼底照相机配件的项目(二次)公告
文章来源:信息与医学工程部 作者: 点击数:957 更新时间:2026-04-08
衢州市人民医院拟进行眼底照相机配件项目的采购,现按照医院内控管理要求,开展采购公示,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QYYGCG2025253-1
二、采购组织类型:部门自行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价
四、评标方法:最低价法
五、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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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
质保期限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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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眼底照相机配件 |
1 |
批 |
100000 |
3个月 |
不适用 |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2.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个体工商户、分支机构,经营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公司或个体工商户;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
采购眼科中心蔡司CLARUS500眼底照相机配件一批,含:红外照明模块(物料号266002-1167-312)2个和视网膜摄像头(物料号266002-1173-667)1个。
(二)技术/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完成按甲方要求的地点交付所有货物;
2.质保期:不少于3个月的原厂质保,自安装调试完成并可正常使用之日起算;
3.中标方所提供的零配件应为全新未拆封原厂配件并支持原厂验证;
4.中标方提供技术支持;
5.无预付款;
6.上述条款不可负偏离。
付款方式:自安装调试完成并可正常使用之日起,收到乙方的合规发票且甲方无异议后的60日内支付全部的款项;
八、确标规则/评审细则:
供应商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后按照医院内控要求开标;依据最低价法,报价最低的单位为预中标供应商。
九、采购需求相关资料的领取:
欲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通过来人来函、邮箱、微信等方式进行报名获得资格要求的文件,投标人对提交的资格要求文件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没有报名的供应商将不能参与投标。
地址:衢州市闽江大道100号2号楼922室
邮箱:542316789@qq.com,
十、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报价时间:
公告发布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的17时(北京时间)
十一、递交响应文件及报价地点:
衢州市闽江大道100号2号楼922室,届时请报价人按下列方式任选一种完成报价:
1.携带密封完整的响应文件按时参加报价会;
2.于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邮寄至指定地点并保持通讯畅通;
3.在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项目编号 参与项目名称 参与公司全称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命名加密后发送至邮箱542316789@qq.com和联系人微信,截止时间之前可重复发送,以最后一封为准,超时发送的报价无效;
在截止时间之后按院方联系人要求提供密码;如邮箱和微信的报价不一致,以邮箱中的为准;
报价文件如有歧义将按对采购方最有利的方式解读,如不同意,报价方的本次报价无效;
不按要求操作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十二、采购需求相关资料由衢州市人民医院信息与医学工程部负责解释。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体:
衢州市人民医院官网
十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徐老师,电话:0570-3122932,15657009318(微信同号);
2.联系地址:衢州市闽江大道100号2号楼922室,邮政编码:324000。
衢州市人民医院
2026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