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式内镜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文章来源:院感科 作者:院感科 点击数:15835 更新时间:2010-12-17

一、制定和完善内镜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落实。
二、从事内镜诊疗和内镜清洗消毒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具备内镜清洗消毒方面的知识,接受相关的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三、内镜的清洗消毒应当与内镜的诊疗工作分开进行,分设单独的清洗消毒室和内镜诊疗室,清洗消毒室应当保证通风良好。内镜诊疗室应当设有诊疗床、吸引器、治疗车等基本设施。
四、不同部位内镜的诊疗工作应当分室进行;不同部位内镜的清洗消毒工作的设备应当分开。
五、工作人员清洗消毒内镜时,应当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防渗透围裙、口罩、帽子、手套等。
六、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以下要求配备相应内镜及清洗消毒设备:
1.内镜及附件:其数量应当与医院规模和接诊病人数相适应,以保证所用器械在使用前能达到相应的消毒、灭菌合格的要求,保障病人安全。
         2.基本清洗消毒设备:包括专用流动水清洗消毒槽(四槽或五槽)、负压吸引器、超声清洗器、高压水枪、干燥设备、计时器、通风设施,与所采用的消毒、灭菌方法相适应的必备的消毒、灭菌器械,50 毫升注射器、各种刷子、纱布、棉棒等消耗品。
3.清洗消毒剂:多酶洗液、适用于内镜的消毒剂、75%乙醇。
七、内镜及附件的清洗、消毒或者灭菌必须遵照以下原则:
1.凡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者经外科切口进入人体无菌腔室的内镜及附件,如腹腔镜、关节镜、脑室镜、膀胱镜、宫腔镜等,必须灭菌。
2.凡穿破粘膜的内镜附件,如活检钳、高频电刀等,必须灭菌。
3.凡进入人体消化道、呼吸道等与粘膜接触的内镜,如喉镜、气管镜、支气管镜、胃镜、肠镜、乙状结肠镜、直肠镜等,应当按照《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高水平消毒。
八、内镜及附件用后应当立即清洗、消毒或者灭菌。
九、内镜及附件的清洗、消毒或者灭菌时间应当使用计时器控制。
十、内镜室应当做好内镜清洗消毒的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就诊病人姓名、使用内镜的编号、清洗时间、消毒时间以及操作人员姓名等事项。
十一、软、硬式内镜的清洗与消毒具体详见卫生部《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按《规范》的要求进行清洗消毒或灭菌。
十二、做好内镜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1.消毒剂浓度必须每日定时监测并做好记录,保证消毒效果。
2.消毒后的内镜应当每季度进行生物学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消毒后的内镜合格标准为:细菌总数〈20cfu/件,不能检出致病菌。
3.灭菌后的内镜应当每月进行生物学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灭菌后的内镜合格标准为:无菌检测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