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主要内容

文章来源: 作者: 点击数:11736 更新时间:2013-09-09

    1.诊查费(含挂号费、药事服务成本):普通门诊诊查费调整为10元/次。专家门诊诊查费调整为:副高15元/次、正高17元/次、省级名老中医28元/次、国家级名老中医58元/次。方便门诊诊查费调整为3元/次。住院诊查费调整为15元/日。其他诊查费作相应调整。
    2.护理费:特级护理调整为5元/小时,等级护理调整为20元/日,精神病护理调整为28元/日。其他护理费按日计费的按等级护理费的调整差价额调整,按次计费的按特级护理费调整幅度调整。
    3.治疗费(包括病理检查、精神心理卫生检查、康复检查评审收费):治疗项目原则上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上调30%。口腔科治疗、血液及淋巴系统治疗、物理治疗与康复项目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上调10%。放射治疗、血液透析、血液滤过、连续性血液净化、血液病毒灭活等项目价格不作调整。
    4.手术费(包括中医特有诊疗项目):口腔手术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上调15%,麻醉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上调45%。其他手术项目根据手术的难易程度,按照卫生部门确定的手术分级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上调,具体调整幅度为:一类手术上调25%,二类手术上调32%,三类手术上调37%,四类及以上手术上调45%。
    5.床位费:暂不作调整。
    6.检查费、检验费、大型仪器治疗费等医疗服务价格不作调整,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