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地区首届防盲治盲工作会议暨首届眼科医师培训班开班典礼圆满落幕

文章来源:眼科 作者:姜方正 点击数:2791 更新时间:2015-10-07

    经过紧锣密鼓的筹备,那曲地区首届防盲治盲工作会议暨首届眼科医师培训班开班典礼圆满落下帷幕。会议收到了浙江援藏指挥部指挥长,那曲行署常务副专员李华代表浙江援藏指挥部发来的贺信,行署人大副秘长达瓦受行署委托到会作了重要讲话。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主任科员姜女士对本次会议成功举办给予高度评价,表示由政府主导的防盲治盲的工作会议在自治区尚属首次,今后将加大对那曲地区的防盲治盲工作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同时,对浙江援藏?光明行动项目给予充分肯定。参加会议的还有地直机关领导,十一个县分管文教卫的副县长,卫计委主任,医院院长,选送的十二名眼科医师(含藏医院眼科医师1名)。
李华指挥长发的贺信
会议筹备中(卫生局和医院领导到会议现场查看准备情况)
会议前报到一角
会议中 ,衢州市人民医院援藏医生姜方正做专题讲座
参会人员正在认真听取《那曲地区防盲治盲规划(草案)》
历史性的瞬间(参会领导与学员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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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地区防盲治盲规划(2016-2018)
    为进一步全面推动那曲地区防盲治盲工作,满足人民群众眼保健服务需求,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实现“2020年前消除可避免盲”的战略目标奠定坚实基础,根据《全国防盲治盲规划(2012年-2015年)》,结合我地实际,制定此工作规划。
    一、现状和问题
    那曲地区因自然条件、气候环境及个人卫生习惯等因素影响,仍然是全区盲和视力损伤最严重的地区之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口总数的增长和老龄人口的增加,新发盲人数也在不断增加。目前,那曲地区人民医院可以开展眼科医疗服务和眼科常见眼病手术,为我地建立防盲治盲长效工作机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我地还存在眼科医疗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和质量不高,基层眼保健工作极为薄弱、信息系统不完善等问题。此外,各级政府对防盲治盲工作重视程度、群众防盲治盲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增强,这些问题很大的程度上制约着我地的防盲治盲工作的有效开展,在地区范围内实现“2020年前消除可避免盲”的目标,任务仍十分繁重。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将逐步消除可避免盲、提高人民群众的眼健康水平作为开展防盲治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加强我地眼科特别是县级综合医院眼科服务能力建设,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眼保健服务网络,满足人民群众眼保健服务需求。
    三、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坚持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规划协调发展,全社会参与,明确工作目标,分级负责,逐步建立防盲治盲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取得实效。成立那曲地区防盲治盲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地区民政局(残联)组织为眼残疾人事业开展募捐活动,地区红十字会争取各类基金会资金援助,地委宣传部负责新闻媒体宣传与相关文字报道,地区发改委负责协调落实资金项目,地区财政局负责协调专项经费支持,各县政府和卫生局负责协调辖区内防盲治盲具体工作。
    四、工作目标
    2018年底,争取达到以下目标。白内障复明手术率(CSR):2016年达到120(120例),2017年达到140(150例),2018年达到160(200例)。
    (一)完善防盲治盲网络
    1.建立健全地区、县二级防盲治盲工作网络,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2.探索建立县级乡镇基本防盲治盲工作模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对主要致盲性眼病进行初步筛查并及时转诊。
    (二)防治主要致盲性眼病
    1.继续开展白内障盲的防治工作。
    2.根治致盲性沙眼。
    3.医疗机构普遍重视高血压眼底病及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和青光眼的早期筛查和早期治疗,加强健康教育,社会公众防治意识进一步提高。
    4.医务人员对早产儿视网膜病变防治的知晓程度进一步提高,降低早产儿视网膜病变发病率。
    5.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在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和老年人健康管理中开展视力检查。
    (三)加强防盲治盲人员队伍建设,建立防盲治盲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制度。
    五、主要工作内容
    (一)进一步建立完善防盲治盲工作网络
    1.各县卫生行政部门,残联要把防盲治盲工作规划,统筹安排,确定专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盲治盲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增加经费投入,有力推动防盲治盲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进一步加强我地医院防盲治盲技术指导能力建设,发挥其组织管理和技术指导作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开展基层眼科业务指导、专业人员培训、信息收集等工作。卫生行政部门对防盲治盲技术指导组的工作情况实施绩效考核评估。
    3.加强县级综合医院眼科能力建设,发挥其作为基层防盲治盲技术指导中心的作用。鼓励地区级医院眼科与县级综合医院眼科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通过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等方式,使县级综合医院眼科具备常见眼病诊治和急诊处理能力,落实双向转诊,做到常见病在基层,大病到地区。
    4.开展那曲牧区防盲治盲网络建设试点工作,以地区人民医院眼科医疗资源为龙头,以县医院为依托,乡镇卫生院积极宣传眼保健和防盲治盲知识,对辖区内主要眼疾的患者能够进行筛查,登记,转诊,并及时报送有关信息,落实双向转诊。
    5.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防盲治盲工作。建立政府主导的合作机制,鼓励非政府组织、民营眼科医疗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防盲治盲工作,进一步优化政策,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整合,充分发挥各级各类防盲治盲资源的作用。
    (二)加强防盲治盲人员队伍建设
    1.成立地区级防盲治盲培训专家队伍,制定防盲治盲管理人员和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大纲和课程体系,探索建立区域防盲培训中心。
    2.地区卫生局组织对各县乡防盲治盲管理人员开展规范化培训,提高各级防盲治盲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
    3.充分发挥眼科专业学协会的专业优势,加强对县级综合医院眼科医师和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培养和培训,使其能够掌握眼科适宜技术。
    (三)防治主要致盲性眼病
    1.继续开展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作,消除新发白内障盲,进一步提高我地白内障复明手术率。建立白内障手术质量评价体系和术后随访制度,提高手术质量。继续加强白内障手术信息报告工作。
    2.继续实施“浙江援藏  光明行动”项目,开展致盲性沙眼根治工作,力争2018年底在我地根治致盲性沙眼。
    3.通过培训,提高医疗机构眼科和相关临床学科专业人员对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和青光眼的早诊早治能力。开展针对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和青光眼的健康教育,大力推动早期筛查和早期治疗。
    4.进一步贯彻落实《早产儿治疗用氧和视网膜病变防治指南》,对眼科、妇产科、儿科等专业的医务人员开展早产儿视网膜病变防治相关知识培训,对高危患儿进行早期筛查和早期治疗。
    5.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认真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在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和老年人健康管理中开展视力检查,并按照规定做好检查结果的记录。
    (四)开展低视力康复工作
    1.各县县级残疾人康复机构均建立“低视力康复中心”,加强“低视力康复中心”服务能力建设。
    2.对眼科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低视力相关知识培训,提高低视力筛查诊断水平。加强眼科医疗机构与低视力康复中心的合作,通过技术指导等方式,提高低视力患者的康复服务质量。
    3.对低视力助视器验配师开展培训,推行“一对一”助视器验配工作模式。
    4.建立低视力助视器生产供应服务网络,提高低视力患者的生活质量。
    5.组织开展低视力康复相关学术交流。普及低视力康复知识。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低视力康复工作。
    (五)开展防盲治盲宣传教育工作
    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开展眼病防治健康教育,根据不同人群特点,以电视、广播、报纸、期刊及网络等群众喜闻乐见和易于接受的方式,普及眼保健知识。充分利用全国爱眼日、世界视觉日、世界青光眼周等健康宣传日开展宣传活动,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防盲治盲工作的良好氛围。
    (六)制订基层常见致盲性眼病防治工作指南
    (七)进一步完善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报送制度
    加强“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报告系统”数据库的建设,进一步完善眼科医疗机构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做到手术一例,上报一例。
    (八)防盲治盲工作安排
    2015年9月  召开那曲地区第一次防盲治盲工作会
    2015年10月-12月  基层眼科医师培训、健全防盲治盲工作网络
    2016年1月-3月  引进眼科相关设备,完成设备调试及相关技术人员培训
    2016年4月-2018年4月  全面开展防盲治盲工作
    (九)制定那曲地区“十三五”眼科发展规划。开展那曲地区眼科流行病学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制定那曲地区眼科“十三五”发展规划,为防盲治盲工作提供数据保障。
    六、保障措施
    (一)密切协作,完善政策。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残联要充分认识防盲治盲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社会属性,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积极制订有利于防盲治盲工作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防盲治盲长效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防盲治盲工作的社会环境。
    (二)以点带面,推动落实。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残联要依据本《全国防盲治盲规划(2012-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结合本县实际,制订本县的《防盲治盲规划》,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注重挖掘、推广辖区内防盲治盲先进工作经验,带动辖区防盲治盲工作有计划、分步骤地达到《规划》要求。
    (三)实行目标管理,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地区卫生局负责制订《规划》评价指标及评价方法,对各县实施情况进行督导评估。针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地区卫生局将对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和补充。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订本县《防盲治盲规划》评价指标及评价方法,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对本辖区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检查评估。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