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春季编外用工招聘有关事项公告[01-21]
衢州市人民医院2012年衢州市春季人力资源交流大会招聘简章[01-17]
衢州市人民医院2012年衢州市春季人力资源交流大会招聘简章[01-17]
衢州市人民医院2012年衢州市春季人力资源交流大会招聘简章[01-17]
衢州市人民医院2012年衢州市春季人力资源交流大会招聘简章[01-17]
关于2011年春节门、急诊排班的通知[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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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项目 |
原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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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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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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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非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就诊
的按10%报销,在定点社区医疗
服务机构按20%报销,实时结报,
年度内报销最高限额为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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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非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就诊
的按20%报销,在定点社区医疗
服务机构按30%报销,实时结报,
年度内报销最高限额为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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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住院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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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人分段支付标准:
起付标准以上至10000元40%;
10001元至20000元50%;
20001元至40000元55%;
成年人支付最高限额50000元;
未成年人支付最高限额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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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支付标准:
起付标准以上至10000元50%;
10001元至20000元55%;
20001元至40000元60%;
40001元及以上70%;
支付最高限额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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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特殊病种种门诊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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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门诊年度内一次起付标准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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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门诊年度内一次起付标准降低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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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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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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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0—40000元报销70%;40001元以上报销 80%。年度内累计最高给付限额为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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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转外就医自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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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定点医疗机构自付10%、
省内非定点医疗机构自付15%、省外医疗机构自付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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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定点医疗机构自付8%、
省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及省外医疗机构自付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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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分段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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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以上至10000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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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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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元至20000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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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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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1元至40000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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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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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1元及以上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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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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