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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衢州市人民医院住院病人须知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9-1

     

       

        欢迎您来我院检查、治疗。我们将努力为您提供一个整洁、安静、舒适的环境,提供优质医疗、护理服务,同时请您和您的亲友,做好以下工作:

    一、医院对住院病人提供住宿所需的一般生活用品(包括热水瓶、脸盆、痰盂等),请您不必带过多的物品,贵重物品如珠宝、手饰、钱款等请妥善保管,最好不要存放在病房里,防止失窃。

    二、病人住院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医院,擅自外出者,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请假一定要经得主管医生同意并签字,否则属擅自离开医院。

    三、医院不允许病人及家属邀请外院医师诊治或用药,如要会诊,请与您的主管医师联系,但必须服从院方决定。

    四、住院病人服从主管医师诊疗方案,有异疑应向主管医生反映,也可直接向上级医生或病区主任反映,擅自拒绝检查、治疗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

    五、病人在住院期间因自主行为如自伤、自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病人及家属承担一切责任。

    六、儿科住院病人实行家长全程陪护制(婴儿除外),如因家长看护不当造成一切后果自负,婴儿禁喂黄连水;老年、瘫痪、意识障碍及危重病人在睡觉及陪客离开时,将床栏拉好,防止坠床,并不能使用热水袋、电热饼等,更不能使用盐水瓶取暖,以免病员烫伤。

    七、在您住院期间应穿轻便软底防滑鞋子,尤其上厕所,去盥洗间等当心地湿路滑防止摔倒。

    八、探视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00~20:00,每次不得超过2人,探视者请勿坐或躺在病床上,在探视时间内如医生、护士正在做治疗,请勿留在病房。探视人员必须在20:30以前离开病房,病人休息时不得反锁房门。陪客不得睡在病床上或其他空床上。

    九、开饭时间:早餐7:00,中餐11:00,晚餐17:00,供应开水早上7:00,下午13:30,晚上可供应热水。病人及陪客不要擅自进入开水房,以免烫伤。

    十、儿科病房铁丝网上不要乱晒衣物,统一定位晾晒。

    十一、请保持病房的整洁、安静。病人家属不要在走廊上成群逗留,高声喧哗,聚众打牌等;请勿随地吐痰,勿向窗外扔垃圾、废物、倒水;保持卫生间清洁,严禁向抽水马桶内倾倒果皮、废纸、塑料等,以免堵塞管道;请勿在院内饮酒吸烟和擅自使用电器、酒精炉等,病房设施放置有统一标准,请不要随意搬动,私人物品放入相应的柜子内,自带大件物品上午定时存放到储藏室内统一管理。晚上18:00时开门取用;在使用空调时,请关闭门窗。

    十二、医院禁止职工收受病人钱物,病人及家属不要向医院职工赠送钱物,如发现医院职工违反承诺及职业道德要求,请及时向党办(电话3026194)反映,同时欢迎您对我们的服务提出意见,我们会重视您的建议,并根据您的建议考虑如何改进我们的工作。

    十三、医院每日发清单,请您在接受清单后,认真核对,有疑问及时与兼职物价员或护士长联系。

    十四、参加《衢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病人,必须遵照省、市医保经办机构有关规定:使用乙类目录药品须自负5% 的费用,药品目录外用药须自费,对部分服务实施及检查,诊疗项目需自负部分费用,并要事先申报、审批。请参保人员谅解,并配合我们的工作。

    谢谢合作,祝您早日康复!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zy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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